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区内公安道路管理的职能单位。其下辖的主要直属单位、主要职能及电话号码如下:
象山大队(3837582)、秀峰大队(2892990)、七星大队(5812200)、叠彩大队(2604918)、雁山大队(3550025)、机场路大队(5588231)负责辖区的交通、治安管理工作。
车管所(6860731)负责办理机动车管理和驾驶证管理业务。
检测站(5820162)负责车辆年检、新车入户检验、旧车检验、转籍及过户车辆检验,以及车辆临时检验和春运车辆检验。
事故处理大队(3602487) 负责处理各城区发生的各种道路交通事故及指导、督促各县交通事故业务的处理。
法制科(2636607)负责支队内部执法监察,受理对支队直属单位(各城区大队、各直属业务大队等)的行政复议申请、办理全市(含各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等工作。
秩序大队(2816343)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的组织、指挥和疏堵工作,颁发各类临时通行证、停车证、三超证等证件;负责道路的挖掘、开辟,道路、道口的封闭,人行道、车行道的临时占用及停车场规划等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督察大队(2636382)负责接受市民投诉,做好监察、信访工作;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意见。
特勤大队(2636609)负责实施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警卫任务中的交通前导及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支队的机动警力,快速参与各种突发事件中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疏导大队(2636619)负责道路清障,交通疏导,纠正妨碍交通的违章停车行为,清理违章停放车辆。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2636612)负责对自行车、电动单车、人力三轮车进行管理。
设施工程大队(2636601)负责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灯进行合理设置、定期检查、施工验收以及维护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