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陈良宇落马,又一次映证了一个真理:不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必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必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抓律己之心。一句话,诱惑无处不在,谁也不能说自己进入了红色保险箱。 比如,陈良宇案子中的“一些不法企业主”,他们是要千方百计瞄准大权在手的高官的,他们是一定要找到官员中的“有缝的蛋”的。
这当然是双向的,“互惠互利”的。一个巴掌拍不响。
这就说到权力寻租;还有,与权力寻租沆瀣一气的财力寻租。
几乎贪官的路径都是一样的,如出一辙。拿手中握有的权力,去兑换自己想要的物欲。区别仅仅在于:找到的对象是手里有大钱的,还是“中钱”、小钱的。
几乎所有不法商人、不法的有钱人的路径都是一样的,如出一辙。拿手里的钱,或干脆是拿已经用各种办法搞来的公家的钱(比如银行贷款等),去官员手中兑换更多的东西。区别仅仅在于:找到的对象是手中握有大权的高官,还是“中官”、小官。
陈手中的权当然极大。从目前仅有的材料看,他的权力寻租,寻的对象是大的——瞄准高速公路生意的不法企业主;换取的也不错:为其子、其父谋取种种好处。
陈的合作方也厉害哟。搞高速公路生意的,算是“灰色(黑色)资本大鳄”吧。他攀上陈良宇当然好处显而易见:生意有陈给打招呼,荣誉(政协委员之类)有陈给打招呼。好多绿灯,原来总开关在陈这样的高官显宦手里。
这两年,我们不断反腐倡廉,不断盯住权力寻租;要警惕的是,一定要有人盯住资本寻租、(灰色、黑色)财力寻租。
更要盯紧这两个寻租之间的眉来眼去,甚至“无缝对接”。一定要讲这两个“寻租”看死、管死。
总在想:各地不妨好好查查一些大项目、大工程、大手笔……看看有没有权力寻租与(灰色、黑色)财力寻租之间的“亲密接触”乃至水乳交融。看看到底有多少大大小小的陈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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