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落马早已经见诸报道,但最新一期的《瞭望东方周刊》又披露其涉嫌腐败事迹中的更多细节,其中包括当地一位老干部对他的评价:“他在台上教育别人,却教育不了自己。”
一些贪官“在台上教育别人,却教育不了自己”,这样的现象其实已经屡见不鲜。 例如,最近有位高官落马,而就在落马之前的几天,他还在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反腐精神,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没想到很快就查到了自己头上。通常,人们把这一现象归咎于腐败分子本身的虚伪,人前是人人后是鬼。
这当然不错,但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上,腐败分子用滔滔不绝的反腐败理论去教育别人,却最终连自己也说服不了,这显然也暴露了当前的反腐败理论本身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否则,贪官们经常在台上宣讲这些反腐败理论,“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自然能够领略这些反腐败理论的要义,又何至于连自己也不相信这些理论所说?正是由于这些反腐败理论本身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所以即使腐败分子对之倒背如流,也不会真信。
当前的反腐败理论客观上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这并不是因为这些理论本身是完全错误的,而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它遭遇到了以下三大“软肋”:
一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实际上,当前的各种反腐败理论、包括各种反腐败制度法规等,用“汗牛充栋”来形容并不为过。但是,这些能否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理论不能联系实际,法规制度得不到执行,一些地方、部门反腐败光打雷不下雨,这自然会使反腐败理论本身流于空谈,失去说服力。
二是理论本身存在的缺陷问题。例如,当前的反腐败理论被大会小会地宣讲,甚至形成了一本又一本的专著,但是,客观上,腐败牵涉到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而有些反腐败理论则不敢直面这些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这就使得它们无法真正构成完整科学的体系,彻底解答人们的疑问,因此必然削弱它们的说服力。当然,造成这些局面有某些客观原因,但是,反腐败理论本身只能“抓小放大”,不敢去反对深层次的腐败,甚至反而去为某些深层次的腐败打掩护,这本身也是一种“理论腐败”现象,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的理论”。“腐败的理论”又怎么可能说服人们去反腐败?这只会反过来教人们去腐败!
三是理论的传播宣讲方式问题。现在的反腐败宣传教育,有许多往往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入脑入心。例如,通常都是由位高权重的领导来教育下属、百姓要反腐败,孰不知,越是位高权重的领导,其本身越应该受到反腐败的教育。各种反腐败理论,往往是以领导讲话、长篇大论的形式来传播宣讲,领导大会讲小会讲,讲来讲去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讲了些什么,最后成为了自欺欺人。
反腐败要靠制度,靠行动,但也需要反腐败教育,需要有一整套真正科学完善的反腐败理论。制度的设立、行动的实施等,也需要有理论的指导。在反腐败理论本身存在着这些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大小贪官“台上教育别人,台下连自己也教育不了”的现象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奇了。从根本上来讲,缺乏说服力的反腐败理论不仅无助于反腐败,甚至反而会给腐败分子提供掩饰罪行的花言巧语,动摇人们对于反腐败的真正信心,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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