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0月10日讯 记者贺林平报道:广东省物价局今天对5起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更有效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价格违法者。
这5起案件分别为:
——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自来水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违法擅自收取输水干管分摊费、安装维修费、手册工本费、拆装水表工料费、水表编号费、洗检表工时费等,违法收费金额达1048857.10元。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于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期间,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取“特大换药费”100元/次,向出院病人收取终末消毒费11元/人等,违法收费金额为352188元。2006年4月,湛江市物价局已责令该医院将违法所得退还给患者,无法退还的,已全部没收上缴财政。
——肇庆市殡仪馆自立项目和标准,收取5元/本的火化证工本费、10元/本的骨灰寄存证费,在基本丧葬服务收费项目中(包括:运费,火化费,骨灰清理、包装,消毒,包裹)已包含消毒费的情况下,又重复按100元/具的标准收取特殊清洁消毒费,从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违法收费金额共计84950元。
——深圳市现代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国际名店分公司在降价销售商品时,所标示的商品价格(如莱尔斯丹专柜中编号为6M42804A的女鞋原价798元,现价350元;迪宝专柜中编号为32A1013-073皮鞋原价1480元,现价888元等)均不能提供原价销售记录。该行为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2006年1月,深圳市物价局罗湖分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灵动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短信,诱导用户订制该公司的奇幻数字游戏业务,并收取10元/月的短信包月费,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2006年7月,广州市物价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