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房东也要受到严惩,这是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出的新规定。
据新华社电
传销这东西,在中国属于人人喊打,坑害了不少人。 传销这东西,也不怎么好发现,一帮人猫在屋子里不“出洞”,制造一起又一起家庭悲剧。
但现在的问题是,房东不是火眼金睛,一般传销者租房的时候,胸前没有标签,也不会自己说准备用房子搞传销。如果是明知租房者用房子搞传销,应该罚,但如果不知情者,真的不应该罚,发动群众不应该这么发动,靠罚应该不合适。
莫不如这样,举报房客搞传销的,政府应该适当给予奖励,至少应该抵消一下房主因耽误下一次租房所担负的损失。
我们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实际“处罚”,让群众参与到对非法事件的举报中去,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是最好的最有效的办法。
这里对待房东,还是应该以奖励为主,只有那些挣昧心钱的,才该罚。◎欧恩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