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49.2万中小学生获免学杂费补助
49.2万中小学生获亿元补助
首席记者许建龙 从今年起,昆明地区农村的孩子上小学和初中就不用交学杂费了。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办法,使全市49.2万余名中小学生享受经费补助,补助资金达1.08亿元。
据了解,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实施细则》、《昆明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的实施细则》和《昆明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办法,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是免学杂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的学生,城市公办学校划片招收的农村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个郊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全市公办职业初中学校、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补助人数49.2069万人,标准为:农村小学54元/生·年,县镇小学84元/生·年;农村中学104元/生·年,县镇中学134元/生·年,特教生150元/生·年。
二是公用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10个郊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市公办职业初中学校、公办特殊学校。享受补助人数47万多人,补助标准为:小学70元/生·年,中学100元/生·年,特教生380元/生·年。
三是免费教科书补助。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补助人数16万多人,标准为小学70元/生·年,初中140元/生·年。
四是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人数15万多人,标准为小学生150元/生·年,初中生250元/生·年。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