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男子在街上闲逛看到一名女子正在偷偷粘贴小广告,他色心大起,冒充警察走上前对该女子进行训斥,并以处罚相胁迫将女子带到工地内实施强奸,这名大胆色徒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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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强奸违章女获刑5年
首席记者 段曌红 公然冒充人民警察,以要进行处罚为由强奸私贴小广告的女子!昨天获悉,这名胆大色徒被五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现年49岁的樊则平是云南省会泽县农民,之前他就因盗窃罪被官渡区法院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1992年10月经减刑后释放。
今年2月14日正值情人节,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的樊则平看着身边走过的一对对亲密男女心里异常郁闷,凌晨5点半左右,当他逛到昆明医学院附近时,发现有一名女子正在偷偷的粘贴小广告,樊则平见状色心大起。 他冒充人民警察走上前对该女子进行训斥,以要对该女子进行处罚相胁迫,将女子带到黑林铺海源中路铁道口旁的工地内,强奸了这名女子,事后他骑自行车逃离了现场。
“我被警察强奸了!”昆明警方接到该女子的报案后极为重视,全力侦破此案,经过了大量调查、取证,案发7天后的2月21日,樊则平被抓捕归案。五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樊则平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