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许洱多通讯员杨克元
在消费之前,先给商家预付款,然后持卡消费,这类方式目前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等行业较为盛行。然而,个别商家在提前得到预付款后突然“人间蒸发”,办卡族因此蒙受损失。 近来,此类纠纷的数量增长较快,而由于合同及消费金额不明晰等原因,受害者往往难以索赔。近日,市民楼女士遭遇类似经历,并将一家健身休闲公司告上法庭。
此前,楼女士在缴纳了1000元的会员费后,在闵行区一家健身休闲公司办理了一张一年期的会员卡。约定会员卡的类别为非高峰卡,结束日期为今年10月16日。一开始,有了会员卡的楼女士受到健身休闲公司的热情接待。然而,消费卡内的金额仅仅消费了一半的时候,却发生了令楼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事。今年3月,该健身休闲公司突然宣布停止营业。为此,楼女士多次向健身公司提出协商解决,要求对方退还卡内剩余金额。而对方却一直拒绝,后来公司负责人干脆“人间蒸发”。
今年5月18日,楼女士向闵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健身休闲公司退还会员费550元。开庭当日,健身休闲公司的代表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昨天,楼女士的诉请获得了闵行区法院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服务行业经常采用办理会员卡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一些不诚信的经营者,先是利用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吹嘘办会员卡可享受种种优惠,怂恿消费者不顾实际需要而办理年卡或金卡。在预收了大量资金后,以内部装修或整改为名,对服务场所实施“暂停使用”,目的是拖延时间,最后逃之夭夭。
专业人士表示,市民如希望办理会员卡,应选择手续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同时,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对服务内容、退款、纠纷处理方式等要详细约定。一旦遇到商家不再提供服务,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