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军)记者昨日获悉,扬州市正式启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十大工程”共112个项目,力争在2010年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市。
目前扬州市生态市建设已进入第二阶段,对照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标准,6项基本条件已经达到5项,28项考核指标已达标10项。 下一步,扬州市将启动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森林绿化系统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及综合整治、固废综合处置及利用、湿地保护、循环经济建设、历史文化与优秀人文生态保护及城乡环保能力建设等十大工程建设,工程共涉及112个项目。
根据生态市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9万吨/日,其中新建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各县(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70%,市区达到85%以上,全市37个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做到集中处理排放。淘汰城区全部4蒸吨以下燃煤设施,各县(市)城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大气环境优良的天数每年达到330天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减少18.3%和15.6%。另外,扬州市还将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全市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