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比较早“下海”的
看过陈洪博客的一个记者回忆,1992年以前,报社开记者会,驻站记者来自全国各地,相互间散烟,都是各地自产的牌子。 自1992年下半年起,他发现大家突然开始散“红塔山”了。当时各地还没有纷纷上马价格不菲的高档烟,作为全国性品牌的“红塔山”,10块钱一包,算是相当奢侈的烟。
直到今天,这个记者还常由此事引发感叹:“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你能在每个人身上看到经济大潮的活力和冲动。”
1992年,陈洪没有混到抽“红塔山”,但这股经济活力对他的影响也丝毫不弱。那会儿他在长沙市线材制品厂当车间书记,下班后时不时和几个工人一起出去接私活。一次,他们3个人给外面装3个大配电柜,每天晚上从6点半干到12点多,干了十多天,最后每人分了1700块钱。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笔“巨款”。
陈洪还曾被厂里派到深圳搞过一段销售。他每月百把块钱的工资由妻子到厂里领取,他在深圳每天拿33块钱出差费,一个月就是1000块钱。但深圳消费也高,旅馆包吃住一天就得25块钱,再加上抽的是“希尔顿”,所以几乎分文不剩。
一年后他回到长沙。差不多同时,邓小平视察深圳,发表了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南巡讲话。
1994年,陈洪停薪留职。“那个时候厂子已经在走下坡路,工资也低。另外老婆也在埋怨:人家的老婆,金项链啊,金耳环啊,就是攀比嘛。所以我压力挺大的。”
其实那时,他周围大部分的同事、同学、朋友基本上还是靠工资吃饭,厂里的待厂里,机关的待机关。毕竟,如他所说,“湖南这个地方开放比较晚”。
陈洪每个月交给厂里100块钱“停薪留职费”,开起了小饭馆。直到1996年店面拆迁,他3年间挣了十多万元。其时正赶上厂里集资建房,陈洪把原先分的一居室退了,买了套66平方米的两居室,用掉了3万块钱。装修又花了好几万元,手里所剩无几了。
1996年,由于一场至今扯不清楚的“兼并”,陈洪和他的同事们彻底下岗。他拿手里剩的钱,又借了一部分月息2%的高利贷,凑了十几万元,在工厂宿舍区附近开了一家自选超市。
陈洪今天把当初失败的生意总结为“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那个时候大家都面临下岗,对未来没有信心,不敢花钱消费。而地点选在厂宿舍附近,“我那时还算混得比较好的,工人中间有一种相互嫉妒的心理”。所以生意做不起来。
生意不好,还经常有人来“找麻烦”。先是派出所来收联防费,张口1200元。陈洪也没和对方客气:“抢劫啊!我就是这里线材厂的下岗职工,我是因为没饭吃才来开的这个店。120我有,1200没有。”来收钱的户籍民警说:“那就给120吧。”陈洪说:“120都没有。”后来,给帮工办了两张暂住证,花了100多块钱,才算了事。
“但是有些人我还是惹不起啊。”店还没开张,税务监管员来了,拿着600块钱汽油票,让给报销。陈洪根本没有汽车,自己用三轮车拉货。但是他老老实实给了700块钱。“不然的话,他在税务上找你的麻烦,你也没有办法的。”
他租的是两层楼,想把楼上分租出去,减轻点儿负担,就在周围贴了几张小广告。结果城管来了,说是一张罚1000元。先说好话,最后,每人给搬两箱啤酒到车上。
居委会老太太来收卫生费。“当然得给了,她老太太,你惹她不起的。”标准局来检测衡器,合格了要贴张纸,“好,请交钱。”卫生防疫站也来抽查食品,像啤酒,看了厂家的合格证不算,还要搬一箱走,回去检验。检验合格了,“好,检测费。”抗洪救灾,街道上来收钱,说是做生意的都得交。陈洪说我没钱。“没钱?你开这么个店,怎么会没钱?”
“哪个地方不要钱?!”陈洪一肚子的苦水倒也倒不尽。
超市开了一年多,破产了。1998年春节前,陈洪把所有的账清了,又变得两手空空,连买厂里的两居室也拿出去抵债了。
此前不久,1997年年底,陈洪与妻子离婚。
那时,他万念俱灰,自杀的心都有。所有事情都了清的那个晚上,他走路回父母家,七八里路,他就走在大马路中央,汽车看了他都绕着开。“就想,谁倒霉,他撞着我算了。”说到这儿,陈洪一向乐呵呵的声音低了下去。
我的失败不全是性格问题
其实,在38岁之前,陈洪在同龄人中算是比较成功的。可到了40岁,他一下子成了下岗职工,做生意也失败。当时还没觉得自己老,过了半年多,有一次他偶然照镜子,才发现自己头发白了、掉了,连胡子也白了。
后来,他炒过股、给私立学校打过工、印过名片、开过茶室、照过快相,最终开起了“摩的”。
“你干过的事情不少,都没干出名堂来,原因是什么呢,机遇,还是性格?”记者问他。
“性格、机遇都有。其实我的失败也不完全是性格的问题。”陈洪沉吟了片刻,“这个社会,下岗工人要做点儿事真是很难。因为他的起点太低,竞争太激烈。政府又很少为下岗职工提供具体帮助。政府重视的是招商引资,针对的是大的资本。”
接下来他分析:这个下岗职工能做的事,那个也来做,这就形成激烈的竞争。一激烈就容易乱,一乱政府就出来治理。要是政府不搞“经营城市”的话,像历史上,老百姓摆个小摊,总有条活路,虽说过得不富裕,但总可以养家糊口。现在政府讲“经营城市”,下岗职工摆个夜宵不行,卖个早点不行,蹬个三轮车不行,跑个“摩的”也不行,全部都禁止。然而下岗职工的技能是很单一的。像线材厂,大部分工人一辈子就干一个工种,脱壳、退火、拉丝、镀锌、打捆,一旦抛向社会,他们只能干一些被政府禁止或至少不情愿让市民干的事情,政府鼓励的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他们都干不了。“然而他们前面几十年是为国家做了贡献的。历史不能形成断层啊!”
做名片业务时,为了方便接生意和送货,陈洪买了辆飞狐牌摩托车,连上牌共花了8000块钱。不久,2003年2月,长沙市出台“禁摩令”:摩托车禁走“六路一桥”,也就是主干道全部不让走。
“这就是断了我的生路嘛。”陈洪感到不服,于是在“红网”的“百姓呼声”栏目里写文章。没想到几篇下来,点击率一路攀升,陈洪的内心也获得一种满足:“咦,看来我还不是一无是处啊,还有人承认我。”
“至于有人在网上质疑我不是中学文化程度,那说明我不错啊,自我感觉挺好。”他笑着提高了几分声调。其实他还真是中学文凭,1974年年底高中毕业后就下乡,在农村待了4年,参加过高考,但没考上,招工回城后做了8个月的工人,随后就一直在工厂里从事财会和管理工作。
2003年11月,长沙市市长在《长沙晚报》发表公开信,“痛斥那些不文明行为,号召全体市民都行动起来,关爱我们的城市,爱护我们的家园,珍爱城市的环境和形象。”
陈洪随即以“长沙刁民陈洪”的名义,在网上发表致市长的公开信《长沙是谁家?凭啥我爱它?》,称“现实的长沙,却真不像我们工薪阶层、下岗职工及贫困人群的家”。
后来这位市长在一次会议上表示,自己看了这封信后“深深地感到自责”,“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陈洪由此名声大噪,成了著名的“长沙刁民”。
他的网络写作也一发不可收拾。2005年年初,他听说了“博客”这玩意儿,便开了个人的第一个博客,但两周就被人黑掉了。后来他开始在别的网站上写博客,谁料还是不顺,这个博客又数次被人盗用篡改。2006年7月27日,他新开了目前这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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