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16:49:0010月6日,高女士到沙河口工商分局马栏工商所投诉,称自己花3000余元在韩国购买的2套韩服在某干洗店洗涤后串色,无法穿着,而店方拒绝赔偿。最后,执法人员用一盆清水解决了疑团。
调解过程中,高女士认为,她买的韩服价值较高,质地很好,没有质量问题,韩服被洗串色,完全是干洗店的责任。店主则认为,此韩服布料掉色是洗后串色的原因,属于服装质量问题,与干洗店的洗涤没有关系。
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后,双方态度有了一定的松动,高女士坚持店主必须赔偿韩服原价的一半即1500元,店主则坚持最多赔付500元。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双方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质量鉴定,双方因费时费力又需鉴定费都不肯去。
双方都不肯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按规定如调解不成,工商人员可以下达《终止调解书》。但工商人员为对双方负责,端来装了清水的水盆,当场试验高女士带来的布样:经水清洗一分钟后掉色,水变成了淡红色;再换水试验韩装布料,结果如前。
在事实面前,高女士承认了韩服被串色是因韩装布料掉色而引起的,的确与干洗店无关,不再坚持索赔1500元。同时,洗衣店也承认在技术及管理方面确有欠缺。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店主赔偿高女士300元。王姝 首席记者 张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