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治教育乱收费 七部委分赴各地督查
本报讯 全国范围内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即将开始。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昨天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悉,七部委将于10月中旬组织若干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区、市)进行督查。
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对高级中学要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问题;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
七部委再次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举报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以及各地设立的举报电话的作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