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通讯员 张元年 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北京市地税局自10月1日起,开始在北京全市范围内试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意味着“今后人们的‘兼职’工资也将被记入个税申报范围”,因而引起了众多从事兼职人员的关注。
在收入渠道多元化的今天,许多人并不是靠工资生活,有些人的非工资收入远远大于工资收入,这其中有人就借少申报几处收入的方式来偷漏税,对于依法纳税的人而言在客观上就形成了税负不公的现象。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单位向个人支付所得后,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单位都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这些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南京地税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对于“兼职课税”有可能误伤弱者的担忧也是没有必要的。
无论是“压力型兼职”还是“兴趣型兼职”,兼职收入是将收入合并后按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进行缴纳。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就是量能纳税,对高收入者多征税的考虑,而去年个人所得税法部分条款修订后将个税扣除标准从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则是明显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绝不对公民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征税的做法。(14版《舆情》)
(编辑 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