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过去以抽检的方式进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自本月起改为“一户一验”。这是市建委新近出台的《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此举将进一步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过去的住宅工程验收采取的是抽检式,即每栋楼约抽检10%左右的住宅进行验收。而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的内容包括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外墙保温质量;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以及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房屋交付时,销售方要把含有具体验收内容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为了便于对房屋投入使用后的维护,该规定还要求住宅工程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要参与分户验收工作。
按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出现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违规验收的将记入不良记录或给予其他处罚。(本报记者霍 峰)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