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开展野生动物产品销售情况大检查
卖紫貂服装最高罚五万
晨报讯(首席记者张璐璐)紫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出售紫貂服装属于违法行为。昨日,大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表示,大连服装市场上如发现紫貂服装,将处以一至五万元的罚款。 此外,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出售野生动物产品也将受到处罚。
昨天下午,大连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对大连市部分商场进行了野生动物商品销售情况大检查。在一些商场发现,这里出售的各种皮草都有原产地出具的人工驯养、运输及销售许可证,并已经在大连市林业局办理了许可证。在现场也没有看到国家禁止销售的濒危野生动物及非人工驯养野生动物产品。
在个别商场检查时,发现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中主要问题为,“三证”不全或存在无证商品,有的商场或经营者在没有办理大连市林业部门出具的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违规商场或经营者进行了批评,并限期整改。
采访中,联合检查组负责人、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宋泽民介绍,这次活动将分阶段对商场、特种经济动物经营企业、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和在限期内没有按法规规定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