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涉嫌强奸,哥哥买通受害女
南京日报报道 哥哥为“搭救”弟弟,花了8000元欲买通受害女,企图让其“改口”。然而,这一伎俩却被检察官识破。结果,不但弟弟没救成,他也因妨害作证罪锒铛入狱。
羊肉串摊主见色起意犯下强奸罪
今年20多岁的黄某从外地来宁后,一直在城南和哥哥以卖羊肉串为生。 8月3日凌晨2时许,在城南某夜总会上班的吴芳(化名)下班后在回家途中,路过黄某摊子时停下来休息。
据吴芳事后向警方陈述称,因她当晚陪客人喝了不少啤酒,休息时,她称自己喝多了,黄某于是提出和她一起走走,吴芳答应了。但当吴芳和黄某走到离摊子不远的一条巷子口时,黄某突然提出要跟她“玩玩”。吴芳见状,赶紧边跑边喊人。但最终,吴芳还是被黄某追上并施暴。事后,吴芳当即报案,黄某随后被抓。
受害女找到检察官声称是“自愿的”
黄某涉嫌强奸的罪案,很快被移送检方处理。但就在这时,吴芳却突然“改口”。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当月10日,吴芳找到检察官称,她并没有被强奸,当晚她喝多了,与黄某发生关系是她自愿的。
但办案检察官却发现,吴芳说话时支支吾吾,神色慌张。检察官在询问中还得知,吴芳居然是跟着黄某的哥哥一起来的,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据此,检察官打电话通知警方展开调查。一个多小时后,吴芳终于说出真相。原来,黄某的哥哥提出给她8000元钱,让她到检察院“改口”。
哥哥为救弟弟“贿赂”受害女据警方调查,黄某哥哥承认了出钱“搭救”弟弟的事实。黄某哥哥认为,只要吴芳对警方说她是自愿的,弟弟就不会有事。事后,黄某的哥哥找到吴芳,表示如吴芳愿意“改口”,他愿出一笔好处费。
黄某案发的第三天下午,其哥哥和吴芳谈妥,只要吴芳向警方称是自愿与黄某发生关系的,黄某哥哥就给吴芳8000元钱。
花钱搭救弟弟
最终被判徒刑真相大白后,吴芳后悔不已。她称,她因贪图钱财,违背事实真相,差点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记者获悉,经检方提起公诉,黄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黄某的哥哥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鉴于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而吴芳作为证人,不是本罪的主体,因此并不构成该罪,检方决定对其不予追究,而是给予了批评教育。
通讯员 雨检侦 南京日报记者 帅勇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