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恋爱受阻生怨恨,佛山中院日前作一审宣判
谈恋爱遭女友母亲反对,女友也提出分手,30多岁的黑龙江人辛某上门理论,争执中将女友母亲杀死。辛某在案发当日在亲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日前,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辛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10月,辛某与一湖南女子丁某谈恋爱,开始时感情很好,但很快两人遇到很大阻力。据辛某姐姐称,辛某当时做生意失败,没有钱了,丁某就提出分手,后来丁某母亲也强烈反对,所以弟弟很恼恨丁某母亲。
辛某供述称,今年4月份,因女友母亲不同意两人恋爱,他很生气想找丁母理论。4月9日上午9时许,他来到女友家中质问丁母,丁母的话很尖酸,说他没钱。他一时气不过就冲上去叉其脖子,并扭打起来。丁母顺手拿起一个电烫斗打他,他就抓住电烫斗的插线绕住丁母的脖子缠了两圈,勒了一会,然后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往丁母脖子上割了一刀,丁母就不动了。其后他打电话给家人,并到公安机关自首。丁某指称,自己向辛某提出分手后,收到过辛某的恐吓短信和电话,这可以证实辛某有报复杀人的动机。
佛山中院审理查明,辛某曾在2005年7月2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5年10月被释放,应作为累犯从重处罚。鉴于其在犯罪当天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遂作上述判决。(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实习生刘宇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