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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追缴回被盗的炸药44.5筒,以及导火索17.38米。
本报记者申艳通讯员蒋芳权10月4日,惊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有关领导,牵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永福县龙江乡龙山村丛丈电站炸药及导火索被盗案告破。44.5筒和17.38米导火索被追回。
案件发生:45筒炸药被盗
9月30日下午,龙江乡龙山村丛丈电站负责人苏某向龙江派出所报案称,当日下午存放在电站5号隧道口工棚内的炸药被盗8.75公斤、导火索30米左右。龙江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一边派人前往现场,一边向公安局领导汇报。
永福县公安局党委接报后,对此事高度重视,局长黄在治马上向市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与4位副局长带领治安、刑侦等10个科室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在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后得知,现场被盗2号类炸药8公斤、4号类炸药0.75公斤、导火索17.38米。
盗窃炸药、导火索,是准备报复?还是蓄意破坏?还是仅用来炸鱼、修路?在场人员谁的心里都没底。
震惊高层:四级领导批示尽快破案
当时国庆、中秋双节临近,区党代会、“三会一节”也即将召开,45筒炸药失窃,治安隐患不言而喻。
案件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批示:“请桂林市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限期破案。”区公安厅厅长陆炳华也作出批示:“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组织警力,采取一切措施,尽快侦破此案。”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蒙永福批示:“永福要尽快破案,消除隐患。”市公安局孙以万局长、刘大海副局长非常重视,立即亲临永福指导,并抽调刑侦支队、治安支队精干力量汇集永福侦破此案。永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先频也亲临现场作了指示:“要求公安全力组织侦破此案。”
9月30日晚上12时许,市刑侦支队胡慕强支队长率领技术队、警犬队,治安支队张副支队长率领二大队迅速赶到永福指导侦破工作,对下一步侦查布控进行了全面布置。
侦破过程: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永福县公安局领导在案发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坐阵指挥,将参战民警分成7个小组,开展侦破工作。
10月3日,临时指挥部根据二天来摸排没有结果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再次对现场隧道口的民工进行细致地摸排,排除了内盗的可能。鉴于现场地处偏远,指挥部将摸排定点为附近村屯,并对曾经有过偷盗、懂爆破知识、急需建房的重点人员进行排查。
在当地乡政府的支持下,乡干部与参战民警一起动员周边村屯群众,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在群众的帮助下,调查走访工作很快取得了进展。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其中一个热心群众反映,村里几个平时爱搞事的小把爷不知何故,这些日子老实多了。
指挥部认为此情况极为重要。同时,前往托江屯调查走访的民警也了解到,该屯一陈姓学生有重大嫌疑,临时指挥部指令参战民警随后赶到托江屯,依法传唤陈姓学生。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通过对这个学生的询问,得知他今年只有15岁,对9月30日去丛丈电站偷过炸药的事情供认不讳。
案件告破:炸药和导火索系学生所盗
“9.30”案件指挥部立即命令参战民警迅速传唤陈某的同学谢某(10岁半),黄某(13岁)、杨某(13岁)、唐某(12岁)四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问话。
通过对陈某等5名学生的问话,此案情浮出水面,5人交待了盗窃炸药用于炸鱼的作案经过:
9月30日,学校中午放学后,陈某等5人在谢某的指引下,找到丛丈电站工棚炸药存放地。然后,陈某进行分工,由谢某放哨,陈某偷,黄某、杨某、唐某三人负责拿下山。
随后,趁电站爆破员疏忽大意进隧洞抬电焊机之际,陈某按照分工实施了犯罪行为。最后,沿路返回,将偷盗的45筒炸药、17.38米导火索藏在陈某家附近一废柴厂里。
得知此重大情况后,参战民警迅速赶到废柴厂,追缴了被盗炸药44.5筒,其中0.5筒已被陈某等5人丢入河中炸鱼(未爆炸已融水),以及导火索17.38米。
至此,经过4天5夜的艰苦奋战,惊动四级领导的“9.30”丛丈电站炸药、导火索被盗案宣布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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