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向媒体通报9月省、市、区三级物价部门对我市停车场收费的联合检查情况,其中,未设立停车收费标价牌、个别酒店超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费是检查中发现的两大问题,物价部门已责令相关单位改正。
9月以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结合实际和价格投诉热线中市民反映的情况,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公共场所、占用道路、旅游景点、住宅小区、酒店、娱乐场所等停车场。
在省、市、区三级物价部门的联合检查中,佛山宾馆等停车场在出口等显眼位置用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内容、停放服务费标准、计费方法、投诉电话等,未发现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受到省检查组的肯定。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个别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收费明码标价不够规范,造成车主对停车收费产生误解,质疑停车场的经营资格等投诉时有发生。有的停车场超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如一酒店停车场备案的停车服务费为10元/辆.小时,但收费时增设了1.75吨以上车辆为15元/辆.小时,超出了备案范围。(记者王景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