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11日,我市召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刘雅琴主持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明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辽宁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会议精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政高作重要讲话。 陈政高在讲话中指出,沈阳近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对这些变化,法院和检察院是参与者,也是见证者。在改善沈阳法治环境和提升人心士气、形成政通人和政治局面的过程中,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发挥了重要作用,功不可没。他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司法干警,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他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当前,沈阳正在努力实现“三大目标”,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众多外商云集,需要把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沈阳的基本内容。对于依法惩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实现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是提高司法能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必须全面优化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司法干警的素质,为司法机关提高司法能力创造有利条件,为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奠定坚实基础。
陈政高强调,要牢牢把握工作主题,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沈阳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更好地突出“公正与效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一要确保司法公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把保障司法公正作为始终不渝的目标追求不止。全市广大法官、检察官要坚持做事先做人,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完成每一项任务,让司法公正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得到集中体现。二要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努力成为亲民、爱民的典范。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让那些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积极做好解疑释惑、说服调解工作。三要提高司法效率。坚持“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在保障公正和质量的前提下,争取早审理、早判决。注重提高执行效率,决不能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执行。注重提高监督效率,及时发现和纠正那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四要切实服务大局。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与服务沈阳振兴发展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促进和谐沈阳建设。
陈政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领导。要配强配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特别是要把院长、检察长配好。要采取提高职级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强人员交流等突破性办法,解决好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战斗力。要保证法院和检察院的办公条件,下一步重点解决好区县(市)等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办公条件改善问题。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要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在强化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检查,并逐渐走上程序化、制度化轨道。法检系统的同志们要保持自身廉洁,做到公正执法。要看到自身职业和职责的神圣,时刻把公平正义记在心上。要谦虚谨慎,保持一身正气,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党和人民放心的好法官、好检察官。要把建设一流的队伍、一流的办公条件、一流的办案效率和水平作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奋斗目标,为沈阳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刘雅琴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要紧密结合实际,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全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格依法办案,全面提高审判、检察工作水平。
市领导多静如、刘和、刘迎初,市法院院长丁仁恕,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丰出席会议。各区县(市)党委和政法委领导,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市法院、检察院和基层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刘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