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磊被砍为何无人敢吱声
◎口述/中央电视台记者 王楠 ◎文/本报记者 马军
10月5日晚,中国足球再次爆发血案:大连实德的国奥小将权磊在回到自家小区时,被两名不明身份歹徒连捅多刀,因失血过多一度有生命危险。截至本文发稿,权磊仍躺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观察。
权磊被砍一事,旋即引发诸多猜测,所谓赌球、黑社会、情杀等说法不一而足。央视记者王楠、《新京报》记者张磊、《辽沈晚报》记者张松分别对本报透露了他们在大连采访该事件的诸多内幕。 3位记者对事件原因的推测略有不同,但正说明此事之复杂,远非表象可以囊括。
凭央视身份连闯公安局和医院
◎脸谱◎
王楠:从上海体育学院毕业后,进入央视体育频道,从事记者工作已3年。
◎声音◎
肯站出来说这事的人,到现在应该也只有我们记者。
唯一进入病房的记者
无菌病房不能拍摄,我是一个人进去的。于公于私,我都很想看看权磊。
大家最关心的,第一就是他的伤情,第二是幕后的真相。要说幕后真相,最后需要公安局去破案。而作为记者,我首先要关注的,是权磊的恢复情况。
他所在的病房有一层玻璃隔着,只能从这边看一眼。里面很小,除了医疗器具外,其他什么也没有。包括我们送的花,只能放在外面。
当时那个画面,给我的触动非常大。
像我们跑足球的记者,跟那些跑社会新闻的记者不一样,我们见到这种场面的机会比较少。加上我跟权磊也比较熟,以前跟他打招呼聊天,他在场上奔跑,都是一个生龙活虎的人。
但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他,除了头发是黑的,其他地方感觉都是白的,或者是被其他医疗器械覆盖着。脸色肯定不正常,当时他正在发烧,而且有炎症。四五根管子盘旋在他身上。他鼻子上帮助呼吸的那根管子,头一天刚撤掉。
权磊的这些画面我们没有拍到,因为无菌病房也不可能让拍摄。这对电视报道来说,当然是一个遗憾。
凶手就是奔权磊命去的
此前有报道说,权磊左腿砍伤比较严重,凶徒就是想废他左腿。其实这消息不准确。根据我现场看到的,他包裹最严密的地方,还是右腿。
后来我从医生那里了解到,他的左腿被砍了4刀,而右腿被砍了8刀。右腿更严重。
我在案发现场看到的情况也能证明这一点。根据警察画的逃生路线和血迹来看,权磊当时从车上下来,向家跑的方向是从右至左。凶手冲上去的方向正对着他的右半部分,他用右臂去挡,伤的主要是在右半身。
如果凶手刻意要伤他左腿,就不会那么严重地伤及胸部。其实就是奔着他的命去的,就是想要他的命。否则就只会打他的胳膊和腿了。
大连队对队员的要求是尽量不要去看望,以免影响康复。但队员毕竟相处那么多年,都忍不住想去看看。当时正好有两个队员去了,他们俩的表情,就是心里惊呼一下,但忍住了没叫出来的样子。
我是直接进入病房的。我采访他们已经有3年了,跟他们从俱乐部到队员的私交都比较好。
见警方首次用央视介绍信
我带着央视的介绍信,去了公安局。当然是盖着央视的公章,这就是他们接受我采访的原因。我也是当地公安部门正式接待的第一个记者。
在我这几年的采访中,也还是头一次用到介绍信。我怀疑我们体育部的记者从来都没用过这东西。就是一般体育记者的采访,也都很少用到介绍信。只是这件事实在太特殊了。
公安人员给我介绍了案情。但没破案前,他们不可能把进展告诉记者。
我分析,现场可能留下了一些证据。具体的警方不能对外说。我作为记者,很能理解公安部门、医院他们的态度。因为我觉得他们的理由可以接受。
你问我,为什么只有我进了病房,还有公安局他们为什么愿意接待我,我觉得就是这个道理。首先,央视是国家电视台,我们的工作是记录现场,所以警方和院方更相信我们也有可能。此外,记者很重要的一个能力就是与人打交道。你先对他有一种尊重和理解,他才会反过来告诉你一些话。如果记者一上去就问,你们怎么怎么,那你肯定不会得到什么。
目击证人都不愿站出来说话
现在这事已经不纯粹是一个足球事件,而成为一个社会治安事件。这跟采访一场比赛不一样。
采访中处处都有阻力。我去了权磊所住的那家小区,应该说有3个现场证人。其中有保安说他看到那辆车出去,车速太快,因此引起了他的一些注意。
但这3个目击证人我都访不到。因为,首先这些证人要保护的是自己的安全。比如我去询问那天执勤的保安是谁,那些保安都很客气地告诉我,那天他们没有值班,但就是不肯说是哪一位。
这起寻仇事件反响太大了。肯站出来说这事的,到现在应该也只有记者。
除记者外,还有一个明确表态的是金力扬。我们询问足协的领导,还有其他人,他们都没有具体说什么。只有金力扬说,在中国足球这样的环境下出这种事,他感到很痛心。
最近这两天不少朋友发短信过来,提醒我在这边小心一些。其实在来大连之前,我都没意识到安全问题。
10月7日在小区采访时,我看到前后有两对新人的车队开出,其中一辆喜车,就停在警察给权磊停车处画的粉笔线上,当时的感觉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大连实德俱乐部终于开口说话
◎脸谱◎
张磊:2002年毕业后成为一名体育记者,去年8月份进入《新京报》。
◎声音◎
认定权磊跟黑社会有染,过于主观。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