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质监局昨天宣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该局将从今年12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新确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3类食品无证生产和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无证企业将严禁生产和销售,希望有关生产企业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QS)。
据介绍,新确定的13类食品是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它们是继2004年1月1日起,首次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第三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此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市质监局曾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及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等7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67家食品企业获得了51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小麦粉等老5类食品获证195张,10类食品获证254张,13类食品获证62张。从目前我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2005年小麦粉等5类食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95.7%,比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前提高32个百分点;肉制品等10类食品,已有95%以上大中型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率在90%左右。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不仅增强了生产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同时也保证了人民群众生活所需和食品安全。
市质监局提醒有关企业,从今年12月31日起,凡发现13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未办证以及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本报记者 刘芳滨)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