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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由国家出重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寄予厚望的国有企业,上到总经理、下到办公室主任和会计被举报全部有“经济问题”,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查证线索后,有条不紊地开始了行动——农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又焕发了新的活力。
“我们要举报本单位领导”
2005年11月24日下午,临近下班,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待室来了一名中年女子和一名青年男子,刚一进门,那名中年女子就情绪激动地说:“我们是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的工作人员,我们要举报本单位领导的经济问题”,说着,中年女子向检察官递上了两份分别署有举报人姓名的举报信。
“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负责接待工作的检察官一听这个名字,心里暗暗吃了一惊。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在嘉兴市可谓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1999年底,该园区被列入国家计委现代农业示范项目;2000年7月,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正式动工建设,2002年9月竣工,国家累计总投资固定资产达2578万元;2001年,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还正式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全国首批2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之一。
像这样由国家出重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寄予厚望的国有企业,而且被举报人还是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种业有限公司的核心人物——总经理滕利生、会计赵嘉珠和办公室主任朱雪梅,情况是否属实呢?
初查方案已经形成
接待检察官深感事情非同小可,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另外三名检察官继续对两名举报人进行询问。
随着与举报人谈话的逐渐深入,举报人反映的嘉兴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滕利生、会计赵嘉珠和办公室主任朱雪梅的有关经济问题在检察官的脑子里也慢慢清晰起来:
一是独断专横。公司人事、财务工作总经理滕利生一人说了算,一些收入不进账,公司发的奖金除从出纳处领取外,还有从其他渠道领取的,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
二是私分国家资金。公司历年来的盈利及政府的行政补贴等被以各种名目滥发,导致国有资金流失。
三是个人资产来历不明。公司经理滕利生原为农科所一名普通干部,其妻子也是工薪族,可如今,在老家富阳造起了别墅,还在外面投资40余万元搞私人农场;办公室主任朱雪梅刚离婚,就贷款几十万元买了别墅,不到半年时间就已将贷款全部还清……
结束了与举报人的谈话,办公室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但检察官们顾不上回家吃饭,还在认真地分析举报线索。
说起滕利生,在嘉兴也算是个名人:作为一名拥有硕士学位的作物遗传育种专家,他主持的水稻新品种“新直二号”、南湖菱等果蔬保鲜技术、雪菜新品种“七星鸡冠菜”让嘉兴一带农民受益不少,他本人还是嘉兴市劳动模范,这位农学专家怎么将手伸向了企业的公款呢?
检察官还记得,在2004年,举报中心曾收到过一份反映该公司有关经济问题的匿名举报信件,只是提供的线索内容不详细而无从下手。现在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比较多,且举报内容集中在总经理、会计和办公室主任三个人身上,但举报人提供的大多只是一些表象,该从哪里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经过反复讨论,一个初步的侦查方案已经在检察官的胸中形成。
举报内容被逐一查证
按照计划,检察机关立即展开案件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侦查的大网已经慢慢张开。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几乎就在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种业有限公司成立的同时,滕利生还在老家富阳和自己的兄弟亲戚一起搞了一个颇具规模的蔬菜基地;2005年10月,滕利生投入巨资又和自己的弟弟、徒弟一起在海宁市搞了一个基地。滕利生自己经营的“自留地”需要大笔的钱,于是,在公司一向说一不二的滕利生把眼光瞄上了公款,两个女下属对此也很配合。此时的滕利生早已经没有了当年搞科研的钻劲,他觉得经营“自留地”赚钱可比研究水稻、蔬菜新品种爽快多了。而他担任总经理的东进现代农业园区种业有限公司,这个国家投入巨资的偌大一个公司,2005年仅营利3万多元。
经过一系列细致而周密的外围侦查,与被举报对象接触的时机已经成熟,该是收网的时候了。2005年12月14日,会计赵嘉珠、总经理滕利生和办公室主任朱雪梅先后被请进了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反贪局,面对检察机关强大的攻势,他们先后供述了三人在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开发票、虚列民工工资、隐匿收入等手段,套取、截留公款,共同贪污40余万元的事实。
此外,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调查,还查证总经理滕利生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开装饰工程发票、自己签字报销等手段,贪污2.6万元的事实。
2005年12月27日,滕利生等三人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高智商、低法商”令人扼腕
在检察机关对滕利生等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2006年1月,上级单位决定东进现代农业园区进行整体划拨,由嘉兴市农科院进行管理,并对种业公司领导进行了改组,由主管部门派出公司负责人和会计等管理人员。
该公司还根据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完善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调整了内设机构,并开始实行内部利润考核等制度,农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又焕发了新的活力。
2006年9月22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对滕利生等集体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滕利生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合伙贪污公款,其中滕利生合计贪污30.3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赵嘉珠、朱雪梅共同贪污3.6万元,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发后,滕利生痛悔不已,他曾对办案检察官说,正是自己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思想和行为缺乏应有的认知与判断,放松了警惕,才一步步走向犯罪。办案检察官认为,滕利生等人从作案手段来看是极其笨拙的;从作案的情节看,是极其恶劣的,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滕利生从一名事业有成的作物遗传育种专家堕落成为罪犯,令人扼腕,像他这种“高智商、低法商”的现象,给人们的教育意义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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