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2 6:49:44 如何做?类似于养老金的缴纳、领取,先缴纳,离退休后按月领取
谁缴纳?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按上年度平均工资2%的比例缴费
给多少? 退休者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采暖费标准×70%÷12
晨报讯(记者张星)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前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80号),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德泉称,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制度改革,是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创新,在全国没有先例。大连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遇到的困难会多一些。但总体而言,该制度的建立,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发放问题,使采暖费补贴由企业福利制度向社会保障制度过渡,逐步解决企业,特别是国有、集体和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形成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使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将不再受企业经营变化影响,按时足额领取采暖费补贴待遇,使城市供热资金有了保证。
经国家建设部和辽宁省政府批准,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大连出台了此项政策,此次将惠及大连29万多名离退休人员。
目前,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征缴工作已经开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大连市政府令第80号有关规定,于每月10日前向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按规定补缴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于德泉称,建立这一制度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市内四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采暖费补贴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大连市其他地区要逐步进行。此外,针对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连将适时进行调整,及时解决,使其逐步完善。
政策解读
由谁缴费 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从2006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大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2%。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税前列支。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后,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将逐步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
适用范围 大连市内城区各类企业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办法适用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内城区部分)内各类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
大连市其他区和县(市)、先导区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办法。地处县(市)区的市属企业(含已破产企业),按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如何领取 凭养老金存折就近领取
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为已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专项资金的,已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缴纳专项资金的,已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仍由原单位按大政发〔2005〕76号文件规定负责发放。
市属改制企业可按缴费进度分期分批移交已退休人员。为已退休人员缴纳专项资金的,其已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缴纳专项资金的,已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仍由原企业负责发放。
外资、私营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及《办法》实施后新增退休人员的采暖费补贴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所需专项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筹集。
为便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到采暖费补贴,对于采暖费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经办机构将按月把采暖费补贴存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存折,单独列项发放。离退休人员可凭养老金领取存折,就近就地到银行或邮局领取采暖费补贴。
市民可拨打大连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中心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可到全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补贴标准 与工龄及缴费年限有关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后,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的采暖费补贴从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中支付,由经办机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用人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办法施行后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缴费年限和本办法施行前在大连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按相应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具体计发公式如下:
退休人员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采暖费标准×70%÷12。
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在大连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6年1月1日以后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年限及2005年12月31日前在大连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疑难解答
问1:为什么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社会化发放?
于德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大连市是老工业城市,企业老,退休人员较多。市内企业职工40万人,退休人员30万人。一些企业因破产、关闭或“小马拉大车”,导致退休人员领不到或领到不足额采暖费补贴,成为这部分人员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企业有生有死、经营有好有差已成为正常现象。企业状况的改变,也容易对退休人员领取采暖费补贴造成影响。历史累积的问题和今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大连市委、市政府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保证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发放进行了深入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和研讨,大连决定通过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制度,将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
问2:2%的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于德泉介绍,在设计筹资模式时,大连本着既确保资金筹集及待遇发放,又有效均衡不同性质企业缴费负担的原则,根据不同性质企业离退休人员情况,确定了积累制和现收现付制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对于市属及区街属国有、集体及改制企业已离退休人员,按照积累制原则筹集资金,实现资金收支平衡。即根据已离退休人员预期寿命,按照未来享受的采暖费补贴总额,由企业一次性或分批缴纳专项资金。
在扣除上述人员需要承担的支付额度后,根据三资、私营企业已离退休人员及制度实施后各类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年需支付的采暖费补贴额度,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在职职工人数,统一按照大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实现资金收支平衡。
问3: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的原则是什么?
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按照以支定收、用人单位合理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专项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发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则:
坚持采暖费补贴社会化管理的原则。构建独立于企业之外的采暖费补贴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共济,采暖费补贴发放不再受个别企业经营变化影响。
坚持有利于新老制度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既考虑企业离休人员、已退休人员待遇享受问题,又考虑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待遇问题。
坚持平稳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制度,是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创新,尚处在起步阶段,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准备用3年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逐步将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交由经办机构实现社会化发放。国有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移交压力较大,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研究专门办法对企业给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