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知识产权航母”现雏形
2005年专利申请总量达6157件居六区之首
本报讯龙岗自1993年建区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建立,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使其成为推动龙岗区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13年来,该区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各部门积极配合、运作高效的知识产权“航空母舰”。
产业巨舰推动专利大区发展
龙岗作为深圳市的产业大区,现已形成了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产业、物流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家具、眼镜等传统优势产业;拥有了一批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2005年龙岗区专利申请总量达6157件,占全市专利申请总量的29%,居全市六区之首;全区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量达434件,占全市PCT专利申请量的58%,占全国PCT专利申请量的18%。龙岗区自1997年国家科技部首次开展科技进步考核以来,连续被评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城区”,2004年被列为全国83个“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之一。
18个单位协作保护知识产权
今年8月,该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知识产权局(区科技局)、区委(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贸工局(高新办)、区教育局、沙湾海关等18个部门为成员的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强化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全市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局
2005年11月龙岗在深圳六区中率先设立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分工:区贸工局负责组织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区科技局负责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促进工作;区文体局负责出版物、音像市场的管理与打击非法出版物;区工商分局负责商标的注册、管理和保护;区质监分局负责标准化、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区农林渔业局负责植物新品种的管理和保护;区财政局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区人事局负责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布吉海关、沙湾海关共同协助工作,初步形成了各部门积极协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局面。
区级法院成为全国试点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龙岗区法院于2005年9月1日开始试点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成为全国具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十二家基层法院之一。区法院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合议庭,正在申报建立知识产权庭,开通了龙岗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透明度。
龙岗区检察院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成立专门小组开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项打击行动,取得显著的成效。龙岗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经济犯罪,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席制度,主动送法上门为企业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犯罪预防工作。
涌现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龙岗区区长余伟良认为,企业是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实施的主体是当务之急。龙岗区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把它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现在龙岗区已拥有华为、比亚迪、比克等一大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优势企业和文化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龙岗区区长余伟良表示,龙岗区即将于10月15日发布《深圳市龙岗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的目的,就是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龙岗区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状况,有助于国内外投资者了解龙岗区知识产权的现状,增强在龙岗区投资创业的信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龙岗区的创新和投资环境,加快实现建设深圳市重要创新型城区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