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都匀市建筑业农民工再也不会为工资问题发愁了,这全得益于都匀市今年建立和实行了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据悉,自保障金制度建立以来,都匀至今无一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
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建筑领域克扣、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行为,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有效保障建筑业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都匀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以期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顽疾”,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 建立和实行了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从2006年2月1日起,凡在都匀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的建筑项目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工程中标价的1%至3%缴纳建筑工程项目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建筑或用工单位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可先行从工资保障金中提取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还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实现按月造表(册)发放工资和农民工本人签领工资。都匀市劳动和保障部门还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尤其是重点检查企业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支付记录等行为。对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拒绝接受监察或监督检查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个工程项目缴纳工资保障金56.57万元。另据统计,自今年2月至9月,都匀市劳动和保障部门督促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147.06万元。
作者:度宣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