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在野外发现一根装有腐烂肉块的编织袋,永川农妇误以为发生恶性案件,便保护好现场报了警,经民警查明原是一头死猪。农妇认为自己报了假案到派出所“自首”,结果民警却称,公民及时向警方提供线索,是义务也是权利,她这种行为应受到表扬,鼓励她今后继续发扬。
永川市双竹镇三村农妇李英(化名)回忆说,10日那天上午10时左右,她独自一人在卫星湖边放牛割草,闻到一股尸体腐烂的臭味,当其小心翼翼地走到一浅水滩时,一只带血的编织袋使她惊讶,袋子一半没在湖水中、三坨石头压在上面、旁边爬满了很多蛆虫……
“110,我们这里有人遭杀了。”李英匆匆回家向派出所电话报警,“我猜测可能是人的尸体,很害怕,不敢打开袋子看,就慌忙在附近围上一圈青草,把现场保护起来了。”
10来分钟后,双竹镇派出所李世琨所长带着3名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对民警进行了部署,并对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同时向永川市局汇报,请求刑警增援。
“李英报警后,害怕尸体现场被破坏,又回到现场守候在附近。”李所长昨日告诉记者,他当即夸奖了李英。等民警将编织袋拖上岸,打开一看才发现是一场虚惊——编织袋内装的是一头小死猪。民警离开后,村民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这可能是报假案哟,要遭拘留……”
“民警,我会遭拘留吗?”听说报假案要遭,李英立即怯生生地跑到派出所去“自首”,表示自己不是有意的,并愿意接受处罚。
“你不是故意报假案,不但不被拘留,还应受表扬!”李所长称赞她,“今后再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也应立即通知警方及相关部门。”李所长称,每个公民有义务和权利及时向警方提供证据和线索,这样才有利于案件侦破。(记者 汪君通讯员 鲁思刚)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10-12 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