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明静)为落实劳模的各项待遇,解决劳模的实际困难,记者昨从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近日,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劳模长效帮扶工作的意见》。即日起,南京市困难劳模将有新的生活保障。据了解,该《意见》以政策落实、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住房救助以及节日慰问的“五位一体”机制对困难劳模进行长期帮扶。
《意见》中规定,市总工会对工资月收入不足1242元的全国劳动模范,通过政策给予补足;市总工会每年安排100名劳模免费体检、疗休养;对市级建档的困难劳模个人进行帮扶或补助,其中对患各类癌症和尿毒症、肾移植、白血病等12种大病的劳模以及患其他重病的劳模和直系供养亲属患有重病的劳模等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因企业改制、破产离岗的劳动模范,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一定幅度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对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给予一次性补助;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的,各级工会组织帮助劳模申请廉租住房,解决劳模住房困难问题;各级工会组织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困难劳模和年龄较大的劳模要进行家庭走访慰问,并给予慰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