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0:58东北新闻网记者10日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了解到,由于吉林省采取得力措施,在建筑业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监控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今年年初以来我省尚未出现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现象,这是历年来头一次。
今年,由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开工的工程项目实行登记制度,所以有关部门对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了如指掌,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该工程总额,确定工程施工人工费,足额存入中标承建施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预留专户,工期不到12个月的,一次存入;工期超过12个月的,分期存入,否则不得开工。存入工资预留专户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支付参加该工程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工资,做到“月清月结”。一旦发生建筑施工单位不能按期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将从该建筑施工企业开设的保证金账户上提取工资款,农民工不愁拿不到工资。
来自省劳动保障厅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省9个市州建筑企业全部实行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498户建筑业企业的工资保证金累积金额达8530.57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5860户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涉及农民工218684人,帮助17万余名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检查中发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22241人,清回当期拖欠工资款2411.1万元,此外,还清回2006年以前陈欠的农民工工资2644.3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76家,责令改正152家。(新华网-长春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