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2 东北新闻网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提醒,多数婚姻双方当事人缺乏相互了解,虚假成分极高
东亚讯(记者王璐)昨日,记者从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我省已建立涉外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系统,这不仅方便了涉外婚姻登记信息查询,也将有效防止利用伪造涉外婚姻证明材料进行非法移民和婚姻诈骗活动。
那么吉林省涉外婚姻的状况到底怎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涉韩婚姻中有99%中方女子外嫁,涉韩婚姻中有极高虚假成份。
吉林涉外婚姻以日韩为主
据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对外交往的增多,吉林省的涉外婚姻登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1991年为81对,1992年为134对,1993年(中韩建交)猛增到898对,1994年为1187对,1995年为3431对,1996年达到3998对。近两年,我省涉外婚姻的登记数量每年保持在1500对左右。2003年以前,涉外婚姻登记中80%以上为涉韩婚姻,近几年,涉日婚姻的登记数量有所增加。
据了解,涉韩婚姻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韩方婚姻当事人基本都是男性,中方婚姻当事人基本都是女性。
据统计,吉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自2001年2月成立以来所办理的涉韩婚姻中,中方当事人为男性的不过百余人,其中2003年全年所办理的涉韩婚姻中只有一名中国男子娶韩国女子,其余均为中国女子外嫁,中方涉韩婚姻当事人99%为女性。
涉韩婚姻对方多为大龄
据介绍,在涉韩婚姻中,韩方婚姻当事人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从多年对涉韩婚姻当事人的审查中发现,韩方婚姻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普遍较低。总的来看,在涉韩婚姻中,农民约占40%,其他的基本都是从事建筑业、司机以及个体从业者和商业雇员等,而且其中很多当事人在肢体等方面有残疾。
从年龄结构上来看,很多韩方当事人为大龄青年或离婚、丧偶的中老年人,年龄比中方当事人大十几岁的相当普遍。
工作和学习中相识仅占5%左右
涉韩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成婚渠道基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共同的工作和学习中相识,仅占5%左右;二是通过在国外的亲朋介绍,约占成婚总数的40%;三是国内婚姻介绍机构或个人同国外的中介机构共同从中撮合而形成的,约占成婚总数的55%。
由于多数婚姻双方当事人缺乏相互了解,感情基础相当脆弱,有的当事人只是第一次见面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按韩国法律在韩国办理的结婚登记甚至双方从未见过面,其真实婚姻成分极低,虚假成分极高。(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