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达志 通讯员左宜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鉴于企业对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这项新国标的实施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通则》延期至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通则》于200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该强制性国标替代了1989年发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这一旧的国家标准。新旧标准相比,内容变化不少。如《通则》要求饮料酒的酒精度由原来的“0.5%—65.0%(V/V)”改为“0.5%vol以上”;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警示语”;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vol的其他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推荐标示饮酒“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此外,《通则》对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也提出了基本要求,如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等。
在这些变化中,“劝酒语”颇让市民关注,记者昨日在超市中,没有找到已经标识了“劝酒语”的酒类饮品。不过记者了解到,尽管《通则》推迟实施,但一些企业仍会尽快执行,如深圳金威就表示,会在外包装上印上有关的“劝说语”,而且已经着手在做新包装的设计工作,但是由于现在还有一些原有的包装材料没有用完,所以目前出厂的产品还是原有的包装,不过未来肯定用《通则》建议的包装产品。另外,白酒方面的生产厂家也表示将会跟着《通则》的要求,据小糊涂仙方面表示,公司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但是新包装的推出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