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日前我省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意见》中,对促进对外经贸科技合作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和办法,我省对外经贸科技合作将迈上新台阶。
加强同俄罗斯、蒙古和朝鲜等周边国家在能源原材料领域的投资合作。 对企业参与境外投资能源开发和原材料加工的重点项目,给予前期费用支持;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森林采伐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境外木材加工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黑龙江省与开发银行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项目,可以通过省境外资源开发平台申请贷款支持。
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支持我省电站成套设备、机械加工与汽车制造、农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鼓励企业参与援外项目竞标和承包对外合作项目。对能够带动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技术输出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和技术合作项目,由政策性担保公司优先予以贷款担保,省财政优先安排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其境外办展、参展、广告等活动。下放境外投资中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对中方外汇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下项目由外汇局各地市中心支局审查。
支持对俄出口基地建设。集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绿色食品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对俄农产品基地建设。集中其他各类资金支持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和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积极发展跨境加工和生产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提高地方产品的出口比重。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品牌战略。为名牌出口企业商标注册、认证、参展以及收购境外品牌、研发、市场推介、保险、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及名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培育出口名牌产品,对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出口名牌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名牌出口企业建立行业技术开发基地。
推进边境地区开发和对外开放。边境口岸全面实行边境贸易本币结算业务。简化边贸企业进口异地付汇备案手续,各口岸进口付汇核销情况良好的边贸企业到哈尔滨付汇,免开备案表。在边境地区开展外汇指定银行现钞售钞业务。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简化出国劳务人员往来手续。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在黑河、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投资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