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朝阳区法院获悉,针对法院有关“住改商”的司法建议,市建委回函表示正在同其他部门制定系列相关法规,对拆改问题、违规装修等行为进行相应规范。
在司法建议函中,法院建议市建委及各区县建委加强对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进行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于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部分,对承重结构等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依职处罚;二是发现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时,及时告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由其依法处罚;三是制定相应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指导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自用部位与公共部位的界限进行明确约定,以确定房屋买受人正当行使所有权的权利范围。
对此,市建委表示,目前市建委正积极与市工商局、市规划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在制度上对拆改行为进行规范,如起草包括《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在内的一系列规定,对房屋承租人、物业管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予以明确,对拆改问题、违规装修等进行相应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