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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北京商报报道,商务部近日发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这就意味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指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外资政策上是“有收”、“有放”,对合资和出口比例都有一定的要求。在税收方面,外资的税收政策也有优惠。利用外资的本质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外资的引入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相挂钩,一方面可以促进地方外资的引进,但另一方面,过多的外资引进对地方经济的冲击会更大。
《纲要》指出,在利用外资上,首先要做到观念上的转变,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同时,“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也将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能力。
对外资结构进行优化,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
宋泓表示,对于高技术产业,环保等产业外资的鼓励,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性的进一步加强,哪些产业领域没有达到要求,在外资引进上就对其进行有侧重的帮助。(刘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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