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在酒吧里遭到他人殴打,李敖之女李文将北京BABYFACE酒吧工体店和女青年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书面致歉,并赔偿7700余元。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文在诉状中称,今年5月13日晚,自己来到BABYFACE工体店观看DJ表演,并花2300元预订了二楼的一个视野很好的卡座。 当晚,李某等人跑到其卡座前观看演出,挡住了李文的视线,双方发生争执。
而后,李某把李文推倒在沙发上,用酒瓶击打其头部。这一过程中,李文称酒吧工作人员不仅不报警,还阻止自己报警。为此,李文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李某的律师表示李文的陈述“不属实”。
“是李文想用手机拍她,她表示反对,李文又推她,两人才发生了争执动起手来。而且是李文先动的手,用手机打人,李某的眼镜都被打丢了!”该律师说。
为此,该律师认为,因为冲突是李文引起的,故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道歉也必须是“相互的”才行。
“2300元是酒水费,不是李文说的卡座预订费。而且卡座是半开放性结构,卡座前的空地是公共通道,不属于她的空间。”在法庭上,酒吧的代理律师称,李文和他人发生冲突后,酒吧服务员不但未阻止其报警,相反还及时赶来解劝双方,因此不存在任何过错。
“我没打人。卡座前的空地虽然是公共通道,但也不能一直站着人挡着我啊!还有就是,我当时是在用手机拍DJ,没有拍她。”李文随后辩解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