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窗玻璃砸伤,却没人站出来承担责任。王老汉一气之下将楼上30户业主都诉到法院。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4月7日中午,家住通州区梨园东里小区的王老汉在自家小区的楼下,被从楼上掉下来的碎窗玻璃当场砸昏。 事发后,物业公司和派出所均未查出到底是谁家的玻璃。
一生气,王老汉将29号楼4至6单元二层以上的住户和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1万元。
据了解,受理此案后,法官曾多次前往小区送传票,但30户居民中的多数人却“总也找不到”。无奈之下,法官只好在住户的门上贴法院公告,以示送达。但经过60天的公告期,30户业主还是有15户没按时到庭。
“被起诉的人里面,有的还和我家沾亲戚呢!其实,我们也不愿意伤害邻里感情,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肇事者’逼出来。”开庭前,王老汉的女儿告诉记者。
开庭后,15户业主的答辩意见很一致:“当天我家玻璃没坏,我们家没责任,这老头冤枉好人!”
小区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物业只负责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业主家的玻璃不归自己管。
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法官宣布择日另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