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王娅妮张宗堂)记者12日从公安部获悉,今年1月至9月,全国中小学校共发生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案件36648起,比去年同期的39905起下降了8.16%。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安部2005年6月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等。
目前,公安机关已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3.2万余个,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6.4万余名,向校园派驻保安员10.2万余名,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14.7万处,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08.2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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