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晚报》消息“十一”长假期间,凡是到太原市大南门海印通讯电器商场的顾客都会发现,在商场正门内的玻璃上醒目地贴着一张“海报”,上面印着40张清晰的两寸个人照片,而在照片的上方则写着一句“谨防以下小偷”。
记者在现场看到,“海报”长近40cm,宽近30cm,上面密密麻麻地印着40张两寸正面相。有的顾客边看照片边说“这么多小偷,真让人防不胜防”。也有顾客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这是侵犯人权,有些人还是孩子,如果有人已改过自新,这样做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据该商场的魏经理介绍,9月27日,负责分管此处的柳巷派出所给各个商场发放了一张印有小偷照片的“海报”,以告诫大家提高警惕。为了提醒顾客,商场将印有小偷照片的“海报”贴在了门前。
柳巷派出所一位民警表示,照片上的小偷都是以前抓获的惯犯,发照片是为了提醒保卫人员注意,并没有要求商场将照片张贴出来。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即使是小偷,人身权利也应得到尊重,海印商场的这种做法属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