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姚丹)10月12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2006年沈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将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严格规范食品源头以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从田间地头到菜篮子和餐桌的一整张安全网络。
源头“去污”:严控农药残留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农药残留一向是食品源头最主要的污染源,为此,沈阳市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主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和猪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进行重点监测,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保护。
通知还明确了几种农药、兽药禁用品种的超标率。其中,地产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0.5%以下,猪肉产品“磺胺”、水产品“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检出率控制在8%以下。
年内,沈阳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覆盖率将达到耕地面积的85%以上,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0个,组织申报绿色食品标识40个以上。
沈阳市将制定取消基地认证资格制度,凡是在全年农业部例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和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过程中,出现两次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生产基地,将被取消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认证资格。
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准人制度,定点屠宰厂屠宰同步检疫率100%,畜禽及其产品出县境运输检疫率100%。
加工监督:食品企业建质量档案严查保健食品添加药物
沈阳市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并采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监管。肉制品、乳制品要实现原料肉(奶)和添加剂等重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率100%,产品出厂检验率100%。
近期,全市范围内将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
保健食品也将进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对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范围加大:餐具消毒日常监管严打变味促销坑农
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同时,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单位集体食堂、小餐饮店等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蔓延。
农村也将建立起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并设立1231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食品安全监督站,招募义务监督员,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及依法维权能力。对于农村家宴也要进行食品卫生监管,并探索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重点加强对农村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