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锦法检记者黄庆锋)同事的信用卡及资料寄到办公室还未启用,一男子先行截留,开卡消费。记者昨日获悉,这名男子被锦江区法院判处缓刑。
秦某在成都某单位上班。今年5月6日上午,秦上班时,发现报纸内夹有一封银行信用卡中心寄给同事张某的挂号信。
锦江区法院审理认为,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判处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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