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在一起肖像权侵权纠纷中,著名减肥产品丽姿胶囊的生产厂家、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城法院庭审时自曝“家丑”:广告中的减肥事例并不属实。
据原告王小姐介绍,去年3月31日,《精品购物指南》在封底上做了整版的“丽姿减肥胶囊”的广告。 除香港明星郑则仕、洪欣等人的巨幅照片外,广告中还引用了3个减肥事例,都配有真人照片。其中一张照片就是她的。
“这个故事完全是假的。名字、年龄、体重都是假的,我从没有吃过丽姿减肥胶囊。”王小姐拿出了和广告一模一样的照片作为证据,要求法院判令天禄堂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
天禄堂的代理人表示,这幅广告是委托广告公司做的,照片应该是从网上下载来的。关于“爱玲”的减肥故事也是宣传上的措辞,并不是减肥药真正的效果。
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也表示,他们只审查了广告主的身份和药品是否合法,广告商提供广告时,没有出具肖像权使用许可。RJ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