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2日讯(记者洪宝光)海口市人事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日前对海口市250家用人单位检查发现,有9成单位已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但仍有近4成企业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近半数的企业对员工持证上岗重视不够。
1成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据了解,目前,海口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到580元。劳动监察大队发现,在250家企业中,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只有25家,涉及员工587人,占被检查的企业的10%。未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企业,大多是餐饮业。
茶店服务员的工资普遍低于标准。府城一茶店服务员李小姐向记者表示,她们每月能领到400元就不错了。龙华区城西镇某茶店老板对记者说,茶店生意不稳定,如果每月要发给服务员580元,生意难做。
不签劳动合同仍比较突出
检查中发现未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94家,涉及员工1563人;拖欠员工工资15家;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有28家,涉及员工317人;违规收取证件押金6家等。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有关人士表示,依据检查结果,海口市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在板桥路某餐饮店内,一位陈姓小姐告诉记者,从事餐饮工作已有半年了,别想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作难找,能有份工作做就不错了,哪里还敢叫老板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监察科有关人士说,陈小姐的想法有误,一旦遇到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她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5成企业未办社保登记
在走访的250家企业中,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共发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20家,涉及人员共1924人。监察中,海口劳动监察部门还责令109家企业及时整治,责令补办社会保险84家共718人,责令清欠工资25人共147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