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作担保欠下贷款3千余万
富豪严介和遭遇“银行门”
南京两级法院对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 严被限制出境 法制网记者 蒋德 法制网通讯员 赵兴武
10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同时对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严介和,正式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其中包括向银行发出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在媒体上公布欠债信息、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等措施。 据悉,这与4起涉及太平洋建设或严介和的经济案件生效判决中,尚有总金额达3238余万元的执行标的没有执结有关。
同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还面向全社会征集太平洋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严介和的有效财产线索。
严介和为著名民营企业家。在2005年的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上,他位列第二,今年则位列16。最近,这个上榜富豪频遭银行逼债,被舆论称为陷入了“银行门”。
严介和个人担保拖欠贷款160万
在这3238万未完成的执行标的中,包括严介和个人担保拖欠贷款160万。
2004年4月,南京某银行放出一笔总额为500万元的1年期贷款,由严介和以个人名义与某投资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到期后,银行没有收到钱,做担保的严介和与投资公司都没有履行担保义务。去年12月底,银行多次催收也只收回9万元,故诉至南京中级法院,请求判令贷款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491万元及利息,并要求投资公司及严介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受理后,贷款公司开始陆续还款,截至今年4月25日开庭时,尚欠银行本息总额155.8万余元。法庭上,严介和对银行的起诉无异议,答应尽快筹集资金分期偿还。5月底,法院作出判决,贷款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40.2万元及其利息;投资公司和严介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7月21日,银行向南京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因为上述判决生效后,他们没有再收回1分钱。案件受理后,南京中级法院依法对严介和名下的12套房产进行查封。
8月31日,严介和与自己的代理人被通知到南京中级法院,主动提出会自动还款:“回去立刻筹钱,9月份先还一部分,10月份全部还清。”
直到10月8日,南京中级法院仍没有收到来自严介和的任何执行款,即开始依法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并通知严介和本人。
据了解,针对该起案件,法院对严介和启动的执行措施有两项:第一,向新闻媒体发出严介和拖欠债务不履行的案件有关信息;第二,向公安机关发出限制严介和出境的通知。
太平洋建设集团担保拖欠贷款2929.2万
而太平洋建设尚未执行完结的2929.2万,也是担保拖欠贷款引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某银行与江苏黄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贷款额4000万元的贷款合同,期限1年,并由太平洋建设集团负连带担保责任。之后,太平洋建设集团又提供了位于泗洪县的一处工业厂房对上述贷款进行抵押担保。
截至今年4月25日开庭日,黄河公司仍欠银行贷款本息2900余万元未还,太平洋建设集团也未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对此,双方无异议。
今年4月底,南京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河公司向银行偿付贷款本金2785.8万余元及利息;太平洋建设集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如未按时取得还款,有权依法对太平洋建设集团用于抵押的工业厂房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据悉,此案也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对上述位于泗洪县的抵押厂房进行委托评估。针对这起案件,法院对太平洋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严介和也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采取了威慑机制内的所有执行措施,包括:向银行发出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在媒体上公布欠债信息,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停止办理一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停止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等。
5个银行账户余额最多的只有1009元
在南京市中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的同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也因为两起未执行到的标的总额为148.8万余元的经济案件,向太平洋建设集团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严介和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
据悉,这两起案件均为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其中1起案件的受理时间为今年3月,执行标的总额为115万元。太平洋建设集团公司的表态一直非常积极,却只在今年4月30日和8月21日分两次共履行了13万元,他们的解释是,暂时没有钱,一有钱立刻归还。
法院先后查询过太平洋建设集团在南京多家银行的5个账户,余额最多的账户有1009元,最少的账户有45元。(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