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13日讯
海口的陈女士无故突然被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扣划”12万元个人存款原因查明。经调查,原是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惹的祸,陈被“扣划”走的12万元于昨日下午被退回原账户。
据该事件的一方当事人49岁女子陈桂英介绍,其是四川人,1993年到海南定居,作为家庭主妇,很少跟外界有接触,从来就没惹过什么官司。但今年10月1日下午2点多,陈到银行惊讶地发现自己账户少了12万元的存款。陈一下子就懵了,赶紧找到开户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一脸严肃地告诉陈,这笔12万元的存款已经根据法院要求划给了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
“我从没去过江苏,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陈女士和银行交涉后,银行解释,因为崇川区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时出具了“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书。陈之后请求民警帮忙“核实”,民警向陈表示,当地法院方面称有个官司的债务人与陈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所以依法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对陈的存款实行“扣划”。
昨日下午,陈女士与记者取得联系,称已经得到江苏方面通知,被“错划”的12万元存款已经全额退还。随后,陈立即赶往银行进行查询,确实她的存款已经回来了。
记者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执行员陆栋梁取得联系,陆表示,整个事件过程法院都是依法行事,主要是因为当地银行提供被执行人信息时出现了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情况,出了“意外”,所以将陈女士的存款“扣划”了。(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