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我在中山公园苏宁电器手机柜台买了一台摩托罗拉L6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没有音乐振铃,我便拨打苏宁服务热线51119569询问,但始终是忙音。我又来到手机柜咨询,结果促销员把音乐调出了,说我手机没问题。 当天晚上这一故障再次出现,我再次来到这家店,促销员让我自己去天津路188号检测。经检测后果然是该手机振铃功能故障,我拿着检测报告到这家店要求退货,营业员说退货可以,但要收取折旧费59元,而且要付现金,否则不办理退货手续。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读者 胡小英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联系了上海苏宁电器客服中心负责人应小姐。经核实,读者胡小姐第一次向商场反映手机有问题时已经超过了“三包”条例规定的退货期限,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条例还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据应小姐解释,商店收取折旧费是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而且折旧费是支付给生产厂商的,并不存在一定要收取现金的规定,如果顾客使用银行卡付费也是可以的,苏宁电器客服中心已经就此向胡小姐做过多次解释。另外,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若对购买的手机质量有疑问,也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热线12365反映。
本报记者 吴曼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