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降门槛 最高限额加5万退休5年内还能贷
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昨宣布:从本月15日起,提高、延长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期限和比例,降低公积金使用门槛。
按新规定,武汉地区职工购买个人住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据职工信用状况,还可上下浮动10—30%。
同时,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从15年调整为20年,新房最长仍为30年。在职职工可贷款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即男职工延至65岁,女职工延至60岁。
此外,职工购买90平方米以内的单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由房价的70%提高到80%,超过90平方米的仍为70%;二手房由60%提高到70%。
市房改委资金中心主任李楚星称,此前已被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积金房贷与职工信用挂钩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将于本月15日开始施行的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新政”,也将是该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第5次调整公积金个人房贷限额。
贷款额与信用挂钩
新政策除提高了个人公积金房贷的最高限额外,还对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实行了浮动政策。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以最高限额为基础可上下浮动10—30%。也就是说,信用良好的职工最多可贷到39万元。
贷款比例区别对待
按规定,今后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时,贷款比例可高达80%。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表示,这是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体现,重点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
针对少数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表示,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能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开发商不得拒绝职工的这一合理要求。对违规开发商,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省市放贷标准统一据了解,这一新政策,将在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省房改办资金中心、省直房改办资金中心、武汉铁路局房改办资金中心统一执行。而此前,这几家公积金中心的房贷政策不尽相同。此后,在办理公积金房贷等各项业务时,各资金中心的执行的放贷标准将完全相同。
限额调高有四大原因
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主任李楚星昨称,此次住房公积金限额调高有四个原因。
李楚星称,去年该市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达15971元,比2003年增长36.28%,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承受能力也在增强。
其次,职工对住房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导致购房支出也在相应增加。
第三,住房价格(包括二手房)连续攀升,原有的贷款限额已明显不足。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调查表明,75%的市民认为现有限额偏低,要求提至30万元。
第四,公积金门槛降低后,有利于扩大缴存面,增加的公积金积累,也可解决该市更多特困户的住房困难。
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限额
北京:最高限额40万元;信用等级最高者可上浮30%。
天津:最高限额40万元。
广州:最高限额50万元;还贷期可延至退休年龄后5年。
西安:最高限额30万元;还贷期可延至退休年龄后5年。
南京:最高限额30万元。
(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黄锐)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