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抢同一店蒙头惯犯被抓
作者:胡利
本报讯(记者胡利 通讯员番法宣) 今年5月24日凌晨2时许,郭某去到番禺洛溪新城一便利店内,对该店店员陈扬(化名)和刘丹(化名)掐颈并恐吓威胁,从该店收银机内抢去现金1440元。 抢毕,郭某携赃款逃离了现场。事隔一周后的6月1日,郭某再去该便利店实施抢劫时被当场抓获。
陈扬的报案证实,5月24日凌晨,她正与刘丹在便利店内上班,有名男子用衣服盖住头部进来后说抢劫,还将她们推到收银处,用手卡住刘丹的脖子胁迫其打开收银机,然后抢去收银机内的1440元现金逃走。6月1日凌晨,她与同事方萍(化名)在上班,一名男子进来将方萍推到收银处叫其拿钱出来,方萍回答“没钱”。趁该男子打电话之机,方萍跑出去找人设法报警。
公诉机关的调查显示,1984年出生的郭某,2001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后刑满释放。2003年1月,郭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去年11月19日被释放。
番禺区人民法院认为,认公诉机关指控郭某犯抢劫罪罪名成立。郭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郭某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