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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令云(左)告诉记者,小区里的50多个摄像头让窃贼在小区无处藏身
本报记者 张颖俊 摄
《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住宅小区须安装摄像头。想到窃贼们将在摄像头下无处可藏,人们拍手称赞,一片叫好。但很多小区也遭遇了摄像头“上岗”难的情况。
安装摄像头 治安不一样
11日上午9点,和西安市雁塔区水利社区主任尚保泰通电话时,他刚刚睡醒,“前一天晚上和社区巡逻队4名队员在小区里守了一夜。”水利社区在西安市南郊,一到节日长假,社区工作人员就头疼,“国庆长假,小区里已发生了两起入室盗窃案。”尚保泰最近和社区副主任每天带着巡逻队员在小区守夜。
对于《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的实施,尚保泰说得知这个消息后,居民都很高兴。他认为这样做不仅节省人力,小区的安全性也得到更大的提高。
陈令云是旭景名园社区的主任,社区里共有三个住宅小区,三个小区中,一个小区在2004年开始在整个小区的大门口和各单元楼门口安装了近50个摄像头,盗窃案件发案率也是三个小区中最低的,“有楼有门就有摄像头,1300多住户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几乎为零。”
另外两个小区,没有摄像头,小区的发案率也相对较高,而发生了盗窃事件后,由于线索难找,也给破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处。
很多社区主任不知新规定
万一发生了盗窃案,居民是否可以方便察看监控录像呢?记者走访中,几乎所有的社区主任表示,安装摄像头就是为了给居民提供安全和方便,“需要的时候,肯定会给大家提供方便。”
“这对窃贼而言是一种震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一位民警认为,“万一出现了盗窃事件,摄像头将会给民警提供很多线索,让民警办案更主动。”
调查中,记者发现虽然《条例》已经正式实施了十几天,但很多小区却遭遇了摄像头“上岗”难的情况,除了在《条例》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外,很多社区主任竟然还不知道《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的颁布和小区安装摄像头的规定。
摄像头“上岗” 费用成问题
据了解,西安市除了很多高级住宅小区售房时,在合同中已经和业主签订了摄像头的使用外,很多早年建造的住宅小区都没有安装摄像头,记者调查发现,阻碍摄像头“上岗”的最大难题是摄像监控系统的购买、安装和平日监控的费用。
老社区少费用安装没着落
《条例》规定,新建居民小区须先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而在该方案得到有关部门论证、评审通过后,开发商才能动工。可那些早年盖的老住宅楼的居民却为小区安装摄像头“烦透了心”。
水利社区居委会主任尚保泰算了一笔账,320户住户的小区两个大门处安装两个摄像头,其余每个单元楼门口安装一个,只谈购买仪器和安装的费用,一共需要三四万元,“可社区没钱。”这些钱又不可能摊到居民头上,所以只能一拖再拖。
《条例》中规定,未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系统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尚保泰说他很清楚,而且区上也要求所有社区在12月底全部安装,“有心无力,我也只能看情况想办法了”尚保泰无奈地表示。
谁出安装钱是问题
很多小区没有安装摄像头的最大甚至惟一难题就是没钱,“社区一年就是街道办发的几千元补贴,哪来的钱安装摄像头。”一位社区主任说。
“政府拨一点,居委会所在单位出一点,居民集资一点,钱就齐了。”对于有人提出的解决办法,很多社区居委会主任认为不切实际,“很多社区住着不少下岗工人,一个月400元钱的门卫费大家都不愿意出钱,更不用说安装摄像头。”
南郊一位姓贾的市民认为,安装摄像头对居委会和派出所而言,也有利于他们的工作,“这些钱应该由居委会和派出所出。”而且平摊对于一些租住户较多的小区也不切实际。本组稿件均由本报记者 张颖俊 采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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