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供热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解答了一些市民关心的供热方面问题。
问:用户是否可以申请停止供热?
答:采暖期内,用户可以申请停止供热,但申请停止供热的用户必须是分户供热的用户。
采暖期中不采暖的分户供热用户,需要提前向相关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室内供热设施完好;在此前提下,供热单位要给予配合;但对因停热造成室内公用设施保护不当、给相邻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担负赔偿责任。
问:去年没有开栓,今年供暖时供暖公司收取100元-300元(有的公司按平方米收费)不等的接管费合理不?
答: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供热公司到底应该收取多少钱的接管费才合理。市供热办只是规定可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但目前个别供热公司收费较高。我认为供热公司这笔费用收得不尽合理,而供热公司和用户应该本身积极的态度处理好这类问题,以免激化矛盾。
问:新商品房的采暖费如何交纳?刚买的新房,但还没办进住手续,需要交纳采暖费吗?
答:《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已经供暖的商品房售出未进住的,其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单位承担;尚未售出的空置商品房的采暖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问:买房时赠送的阁楼需要交采暖费吗?
答: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居民住宅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所有权标明面积的部分,有供热设施的计入供热面积,无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问:单位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合理吗?
答:现行的采暖费报销制度是以房屋产权人为准,租住公房的(承租房产局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以承租人为准,而不是以男、女职工为准。
市政府在2001年颁布的《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19条中也规定:“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承担;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其他成员所在单位承担”。
这其中并没有提出男、女职工的区别。因此,沈阳市的一些单位以内部有规定、不给女职工报销采暖费的做法,是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所谓内部规定也是不合理的。
问:民营私企职工如何交纳采暖费?
答:沈阳市内的任何所有制企业都应该给职工交纳采暖费,这是《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此前,市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的采暖费,凡已纳入工资的由职工个人负担;没有纳入工资的由单位负担。民营、私营企业也应该给职工交采暖费。
问:幼儿园采暖费如何收取?
答: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于2003年发布有关文件,其中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我市幼儿园(所、班)的水、电、煤气、取暖等公用事业费按民用标准缴纳。”市物价局于2005年10月25日又下发了《关于对幼儿园供暖执行居民供暖价格的解释》,其中规定“幼儿园的公用事业收费要按照民用标准缴纳。供暖收费属公用事业类收费,因此,对我市幼儿园(所)供暖应执行居民供暖价格2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本报记者龚义龙“供暖房产热线”近期开通
本报讯去年,供暖投诉电话96191对沈城百姓维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这部热线电话将在供暖期再度“上岗”。今年的96191不再仅仅是供暖投诉热线,还将受理物业等有关房产部门的各项咨询。
(龚义龙)供热企业今冬评等级
本报讯今后,买新房的市民想要了解小区供热质量,只要查一查负责小区供暖的企业有几颗“星”,便可一目了然。10月12日记者在市供热办获悉,我市供热企业将开始评定质量信誉等级。
据介绍,供热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分为 A AA、AA和A级。而最重要的一项则是用户的意见,百姓的评价将直接决定供热企业成为哪个等级。
对于获得AAA级的供暖企业可以享受到特别“优待”,在生产经营中予以扶持;而对那些质量信誉等级较低的供热企业,将被限制发展。(龚义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