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办案组集体研讨案件
2006年6月30日,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判决书的宣读已近尾声:“被告人沙荣池在任石庄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2.99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去年年底,如皋市检察院反贪工作进入了一年的“收官”阶段,干警们在总结全年工作之余,利用时间深入基层摸排案件线索。一天,李副局长带队来到江安镇调查。午饭时与一位熟人聊天,听对方谈起一个包工头:“这人有点本事,几年来接到石庄中学好几百万的工程。嘿,谁知里面有什么猫腻。”李副局长心里咯噔了一下,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在随后的闲聊中问清了该包工头的姓名及大概情况,回院后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决定由侦查一科展开调查。
走访了教育局、招投标办等相关单位后,检察官发现,该包工头尤某曾在江安镇为某中学做过工程,与原任该中学副校长、现任石庄中学校长的沙荣池关系很好,沙荣池调任石庄中学校长后,他的工程队从强手如林的招标中脱颖而出,先后承包了该中学几项大工程。至于沙荣池,他现年52岁,是国家级优秀教师、省劳模,一位学者型干部。多年办案经验告诉检察官,突破此案关键在尤某。恰好此时,一封称尤某在承接工程中行贿的举报信寄到了反贪局,于是,尤某被“请”到了院里。
“你在承接工程过程中有无不法行为?”
“我从来清清白白,犯法的事绝对不做。”
检察官并不急于抢攻,在进行了一番说服教育后,侦查一科陈科长似乎不经意地抛出一句:“说说石庄中学的工程还有你和他们领导的关系。”
尤某身子抖了一下,但仍强作镇定:“那都经过了正常的招标。”
“你的问题有的我们已经掌握了,希望你争取主动,求得宽大处理。”陈科长趁热打铁,接着又是一番入情入理、细致耐心的法制教育。尤某的防线终于崩溃,和盘托出了自己在招标过程中向沙荣池先后行贿共计9万元的犯罪事实。
几乎与尤某坦白同时,沙荣池来到市教育局纪律委员会,向组织说明自己与尤某“正常”的经济交往情况。他递上一份清单,上面一一记载了尤某多年来向他借钱的情况,借款金额共50余万元。这件事反馈到检察院,办案人员相视而笑:他已经沉不住气了。讯问室里,与沙荣池的正面接触开始。
“请你谈谈与尤某的经济往来。”陈科长和颜悦色,问话却直指要害。
“他是我的老朋友,他的工程队出现了经费困难,曾向我借过钱。”沙荣池又拿出了那张清单。
“你借给他多少钱,他又还给你多少钱?”
“我前后共借给他50多万,他都还给我了,还结算了利息。”
“有没有借5万还10万的?”陈科长突发利箭。
沙荣池脸色忽变,一语不发。
“国家法律你应该明白,主动交代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我全说了吧。”经过大半天的较量,沙荣池终于放弃顽抗,交代了自己利用职权,在基建工程、校服业务、教师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3起,共计1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邮编:100040
中国检察日报社 web@jcrb.com.cn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Copycenter 2001-2006,allcentersreserved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 |
|